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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虎林市11月12日部分村民上访反映土地确权问题相关情况的说明

2018-11-13 08:26   来源:虎林新闻网  作者:  编辑:关蕾
 

11月12日,我市东部三个乡镇部分村民到市政府就土地确权进行上访,要求“按实测面积确权,即种多少、确多少”。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4月,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黑政办发〔2016〕38号】,明确要求:2016年开始,全省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村(组),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我市虎头镇、阿北乡、珍宝岛乡东部三个乡镇绝大多数村屯建村较晚,除部分村屯有少量的集体土地外,绝大部分土地为国有荒原。且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都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即没有确定人均承包耕地面积,仅依据当时农户实际耕种面积进行发包登记。按照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要求,国有土地和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村(组),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因此,上述乡镇开发的国有荒原均不在确权登记范围内。据初步统计,东部三乡镇1997年第二轮承包时耕地总面积为40余万亩,2017年实测面积为90余万亩,其中增加的50万亩耕地均为1998年国务院全面禁止开荒后所开垦的耕地。

《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民有诉求应依法有序反映合理诉求 。今年4月以来,东部三乡镇部分村民多次到市政府上访,相关部门已就政策进行了明确解答。11月12日,个别人员为达到其按实测面积确权的不合理诉求,煽动、鼓动一些群众到虎林市政府集体上访,并先后向媒体、互联网及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已经涉嫌触犯法律。在此,提醒东部三个乡镇村民要依法合理有序反映自身诉求,凡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市政府将一如既往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依法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虎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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