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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拳打击制作传播虚假新闻
 2018-04-08 02:21
作者: 杜舣璇 吴奇 王涛
来源: 虎林新闻网
编辑:关蕾
 

    东北网虎林4月8日讯 4月3日,一段标注为黑龙江省虎林市特警打人视频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里被快速转发,引起广泛关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市公安局迅速启动相应工作机制,经过大量工作,证实该视频为不实消息,历经8个小时,于当天快速查处散播谣言案件,使用网络散播谣言的罗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4月3日,罗某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条非虎林地区警察执法视频后,在未经查实的情况下,转发至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圈并标注“让我们观看这段黑龙江省虎林市的特警打人视频”等文字内容,其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下午16时许,市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这则涉警舆情视频,迅速展开调查,经核查,发现该视频录制地点并非虎林市,视频中的执法警察也并非虎林市公安局民警,确定该视频为虚假网络舆情。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并马上联合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督察大队、治安大队和虎头镇边防派出所,成立专案组,于下午17点展开调查工作。经过11名民警的共同努力,最终在23点50分将散播虚假信息的罗某抓获。经审讯,罗某对自己转发虚假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罗某在明知是虚假信息,也明知视频所录地点、人物并非虎林市和虎林市公安局民警的情况下,仍在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圈里转发此消息,影响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谎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现罗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产品的普及,以微博和微信为代表的“微”传播时代全面到来。“微”平台逐渐成为人们关注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但通过“微”平台传播虚假信息的现象不时出现,因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互联网时,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切忌随意编造、转发不实消息,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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