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虎林1月25日讯 为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保护、发展、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虎林市林业局严格按照《森林法》《黑龙江省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森林经营方案》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有林单位提报的采伐作业设计,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和指标管理,目前已圆满完成2017年度国有林、集体林的审批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工作。
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林木采伐单位和个人采伐森林时,必须获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许可采伐的一种法定凭证。林木所有人或林权单位必须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开具的采伐数量、面积、地点及期限等进行采伐,否则将依据触犯的法律条款,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为给各有林单位或个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虎林市林业局认真践行“四零”服务承诺,公示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业务流程,严格审核相关证件及申请材料,及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按照发证统计制度,根据国有林场、乡(镇)和采伐方式等建立年度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台账。
2017年度,全市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97个。其中国有林场发放65个、集体发放32个。消耗林木蓄积和出材量均严格控制在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内。
2018年,林业局将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林、依法兴林,严把林木采伐管理中的政策关、监督验收关,杜绝超审批指标采伐和无证采伐等乱砍滥伐违法行为,为守护虎林的森林资源掌好舵、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