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虎林10月23日讯 为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为住院患者创造一个安静、舒适、安全的治疗环境。虎林市人民医院根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改善就医环境,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10月9日起正式实施探视、陪护及门禁制度。
探视时间规定为周一至周五:6:30-7:30,11:30-12:30,16:30-19:30;周六、周日、节假日8:00-19:00。医院住院病区己按照要求设置了门禁,并配备了24小时巡回安全保卫人员,负责提醒、劝退超时探视人员或未经允许进行探视的人员。病房严格控制陪护人员数量,一患一陪护,特殊情况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陪护人员数量,陪护人员进出病区必须有陪护证。
患者病情不允许接受探视时,医护人员有责任谢绝探视。每名患者每次限2人探视,必须持有探视证,遵守探视时间。学龄前儿童、学龄儿童及患有呼吸道、肠道等接触性传播传染病者谢绝探视,以防止交叉感染。陪护、探视人员要遵守医院规定、禁止在病区内吸烟及大声喧哗;不得翻阅各种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损坏各种公物按原价赔偿。代表单位探视患者,需持介绍信在警卫室办理登记后方可进入病区。
此项制度的实施有力地维护了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保障了医疗质量和安全,确保患者享有安静、卫生、安全的住院诊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