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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历史故事集生活习俗之放山规矩

2015-07-24 01:44   来源: 虎林新闻网   作者: 虎林市文联历史文化研究小组   编辑: 刘吉盛
 

  放山是东北地区对进山采挖野生人参这一行当的称谓,清代已形成相当规模,有着独特的行规。最初闯“呢吗”的是雍正年间山东和河北籍的放山人,他们在吉林衙门请了龙票(采参凭照)后,进完达山、过乌苏里江采参。此时,清政府指派官员在“呢吗口”设临时收税点,一次收三年之貂、参,并设赏乌绫(边地诸民族人贡貂,按清廷惯例回赐,称为赏乌绫)。

  放山一般三五人,放山一次少则几十日,多则数月,需带大量生活物品,由把头带领进山。放山时排横队,右边是把头,左边的叫“边棍”,中间的叫“腰棍”,间距3米左右,用“索罗棍”拨草,边走边看。发现人参的称“开眼”,要“喊山”,手拄“索罗棍”大喊“棒槌”!把头马上“接山”,大声问“什么货”。“开眼”按行话回答,比如三年生的叫“二荚子”,四年生的叫“灯台子”。把头主持挖参,将红布条一端系在参茎上,另一端系在“索罗棍”上,以防“跑掉”,然后磕头谢山神。仪式过后,把头手持银筷,轻轻掘取,唯恐折断参须。出土人参,辅以青苔,用大红布相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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