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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司法局一年解“怨”一千五百起
 签发时间 2010-01-15

  东北网虎林1月15日讯 虎林市司法局在开展“调访一体化”工作中,突出重点、狠抓衔接、健全制度,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确定了在乡镇中有效解决信访案件,由被动处理上访转变为积极“下访”的工作方案,成效显著。2009年虎林市司法局共调解矛盾纠纷1570件,调解成功率达97%,防止民转刑3起,为虎林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虎林市司法局派律师在当地信访部门坐班,疏导化解矛盾纠纷;为了解决信访案件,他们主动下基层调访,把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解决。在先期到信访办摸清底数后,指派专职副局长亲自带队,深入9个乡镇与乡镇联手调处信访案件和各类矛盾纠纷。虎头镇奶牛场村的村民李某与吴某就在他们的调解下握手言和。李某旱田地与吴某水田地相邻,去年夏季,乌苏里江涨水,吴某为保自家水田,私挖排水沟,致使江水大面积淹毁李某的旱田地,李某要求吴某赔偿未果,两人闹到信访办。虎头司法所所长和相关人员分析了矛盾的症结所在,经过反复做思想工作,当天下午李某与吴某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他们还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一线作用,为当地党委、政府信访稳定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珍宝岛镇小木河村二组村民孙某与于某为非法转让土地发生纠纷。2003年孙某将自己的50亩承包田非法转包给于某,于某种了两年,去年2月,孙某想索回土地,于某执意不肯,互不相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均不服,矛盾更加激化。珍宝岛司法所与信访员找到当事人双方,按照土地有偿转让的有关政策,经过将近一天的时间耐心工作,并按照当地实际承包费测算,孙某退给于某多付的承包费,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在基层的上访案件中,大多与土地有关,而事情的发生大多因为不冷静和法制观念淡薄。用当事人的话说:“我们能和解,是因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耐心平息了我们的怒火。”而在调解过程中,司法局的人员则因势利导地宣传法律法规,起到了举一反三的作用。

来源: 虎林新闻网
作者: 陈敏 编辑: 岳庆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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