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虎林4月8日讯 近日,虎林镇内一家食杂店店主肖某来到虎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称:因销售内有异物的红肠,被消费者投诉,让工商部门罚款500元。她认为罚自己实在太冤枉,红肠是从镇内一家食品生产厂进的货,责任理应由厂家来承担。
经食品业务人员查询,发现这家食杂店在进货时没有凭证,生产厂家又不承认有问题的红肠是自己的产品,使质量纠纷难以调解,行政处罚更没有凭据,案件的处理一度陷入了僵局。
局长许化闻知此事,给予高度重视。亲自带领办案人员深入一线逐一排查线索。在走访的食杂店中,有近10 家在销售这种红肠,店主都共同指认红肠是该厂家的产品。在人证、物证面前,生产厂家的销售人员不得不承认有问题的红肠是自己的产品,使案情有了实质性地进展。
经过许化局长的严厉批评和耐心教育,该红肠厂的厂长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承认了错误。表示要痛下决心,抓好生产管理,保证今后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并主动向消费者赔偿500元表示歉意。
根据本人态度,按照有关规定,虎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厂生产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红肠的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同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派出食品监督人员跟踪监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