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书,自识字起,我对书就有浓厚的兴趣。最初看到“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也是心存不解。直至多年以后,才懂得书中并不是有什么真正的美女与金钱,却是能给我带来比美女和金钱更令人心动的快乐。
读书,一个读字,一个书字,若想入意境,二者缺一不可。书必是自己喜欢的:文字清雅幽远,印刷古朴拙重,绝不是令人目光迷离的三流小报。翻开一页,伴随着淡淡的油墨香,一个个汉字仿佛是一张张生动的面孔,而又象是白居易笔下的大珠小珠落玉盘,在我的手中串连成晶莹璀灿的故事。而读,可在心中默念,也可小声诵读,读至兴致处,亦可如古人那般高声朗读,可谓酣畅淋漓,痛快之极。对于读书的姿势,也曾有人专门探讨过,认为只有正襟危坐才能算读书;甚至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介绍一位作家“跪读”,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算是对书的尊敬。当然这也都是各人喜好而已。
现在,面对当今异彩纷呈的电子出版物,书的概念、形式也丰富起来。但是,我始终不习惯坐在电脑前在鼠标的点击下读书,那不是在读,而是在“看”。总觉得文字只经过双眼,没有经过大脑去提炼和思考,只是浅浅地滑过。我喜欢在静谧的夜晚,在一盏台灯下,与书中的各色人物交谈,放飞自己,在别人的故事中浪漫地旅行。
人生有书,可谓多一知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