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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物价工程催人奋进 文明单位创建叶绿花红——虎林市物价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纪实
 签发时间 2008-05-06

  虎林市物价局在近年来的工作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建贯穿于全局整体工作的各环节,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在2006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后,他们奋力向更高的创建目标迈进。

虎林市物价局办公大楼

  为使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他们将物价部门业务工作上推行的“价格阳光工程”的内涵进行深化、拓展,把建设廉洁勤政的班子、奋发向上的干部队伍、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四大工作内容整合为“阳光物价工程”,并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有效载体。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和强力推进,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几年来,该局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始终,先后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立宗旨、当公仆”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规范化执法教育等活动。在方法上采取理论辅导、观看电教片、知识竞赛等形式,既生动活泼又入心入脑,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文明礼仪水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普遍提高。在此基础上,该局还根据形势任务、政策法规变化的要求,不断进行旨在提高干部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通过举办业务讲座、业务竞赛、技能考试、评选业务能手等活动,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微机、公文写作及价格法规水平,加快了干部队伍向知识型、智能型转变的步伐。

整齐宽敞的大厅

  为了细化阳光物价工程的实施,该局还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的争创积极性。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注重仪表和文明用语,创一流业绩;在家庭生活中努力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

  为了陶冶干部情操,近年来,该局组织开展了多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他们分别与文体局、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物价文明杯”歌曲大奖赛,“丰碑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举办了职工运动会、演唱会联欢会。组队参加了鸡西市物价系统文艺汇演和体育运动大会。组织参观虎头要塞日军侵华纪念馆,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经常组织职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休闲广场安装健身设施,清理巷道卫生,植树栽花修路,包扶贫困学生,捐助见义勇为好市民、复员退伍军人和受灾农民,合计金额达2万余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与包扶阿北村共同研究发展规划,并筹资万余元,为该村解决了修桥所需涵管,使阿北村的村路整治工程得以顺利实施。

开展业务学习

  在“阳光物价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该局在建设文明和谐的价格监管服务软环境和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硬环境两方面下功夫,搞大投入。认真执行优化服务环境的六项制度,在全局各股的开展了以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内容的“除陋习,树新风,塑造阳光物价人新形象”活动。在干部中推行文明办公用语,实行挂牌上岗,微笑服务。

  在硬环境建设方面,该局新建了办公楼,室内进行了装修,实现了网络化办公。为给服务对象创造了一个方便、舒适的环境,他们不断对服务大厅进行改造,实行收费许可证审验、价格认证、价格举报、价调基金收缴等“一站式”服务。

  在外部形象塑造上,该局在办公大楼显著位置悬挂了永久性的标语,把“以实施阳光物价工程为载体,全面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的创建口号公诸于众。还在物价局居民小区内建立健全了卫生和庭院管理制度,投资兴建了空中花园和集健身、荣誉展示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活动室。

  实施“价格阳光”工程,服务“三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是新时期价格改革的方向,也是实现物价工作“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说话、为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

开展植树活动

  为规范收费行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廉政建设,该局自2005年开始对部分缴费单位试行“定费直缴”,实现了收费规范,企业减负,环境优化的预期工作目标,这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价格管理上都是一个突破和创新,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对于老百姓十分关心的城市供水、供热价格审核工作,他们召开了由各界代表参加的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为科学合理定价提供了依据。

  几年来,该局加大价格行政执法的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他们组织编印了《价格法律法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取消收费项目汇编》,下发到各收费单位,规范收费行为。共取消不合理收费90多项,降低收费标准90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300多万元。

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

  围绕“价格民心工程”,该局转变工作职能,全力做好价格服务。他们对价格和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方位的公示,增强了物价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市12个乡镇、85个行政村设置了大型价格公示版14块,张帖涉农收费明白榜85张,发放农民减负登记卡900多份。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几年来该局在实施“阳光物价工程”,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获得了多项奖励。被国家计委授予价格法律法规发布工作先进单位,还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集体、省物价系统先进集体、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价格认证先进单位、价格举报先进单位、价调基金先进单位、鸡西市物价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来源: 虎林新闻网
作者: 虎林市物价局 虎林市文明办 编辑: 袁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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