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虎林6月7日讯 为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 ,体现以人为本执法理念,促进监所和谐稳定,建设文明和谐监所,体现党和政府对在押人员在押期间的关爱以及教育。近期,虎林市看守所及时发现并救治,挽回2名患病在押人员的生命,使在押人员在押期间生命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并确保了监所安全文明。
在押人员黎某,男,29岁,2015年8月12日因盗窃罪羁押于虎林市看守所。2016年3月31日,下午13点40分,黎某出现头昏、呕吐现象,自述头晕目眩、耳鸣,感觉视线模糊。巡控民警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即请示带班领导和所长,同时迅速通知值班医生。经医生诊断:黎某面色苍白,出汗乏力,初步诊断为眩晕症。根据其症状及检查结果,医生建议注射甘露醇、盐酸培他啶等药物进行治疗,经过及时治疗,症状缓解。
在押人员李某,男,56岁, 2016年3月22日因盗窃罪羁押于虎林市看守所。2016年4月30日,晚20点50分,李某自述感到头昏、肢体发麻,左侧心脏不适。巡控民警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即请示带班领导和所长,所长韩立新通知值班医生对其进行了相关检查。结果显示:李某有脑梗病史,查体血压120/80mmHg,心电图检查示窦性心律不齐、房颤。根据其症状及检查结果,医生给予了相应治疗,口服速效救心丸、丹参等药物,10分钟后病情好转。
长期以来,虎林市看守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性化管理,将及时有效救治患病在押人员作为监所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保障了在押人员在押期间生命健康权益,同时确保了看守所的安全、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