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朱立毅)中国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19日说,去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处理29880人,中国依法依规进行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
骆琳当天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表示,在去年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处理的责任人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714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102人。
他说,2008年发生的由国务院调查组负责查处的10起特大事故已全部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共有549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理,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29人。中国严肃查处了有关瞒报事故和一些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维护了安全生产法纪的严肃性。
骆琳表示,2009年发生的5起特别重大事故,前3起已完成调查工作,即将报请国务院批复。他说,安全生产举报专线电话已在部分地区开通,这进一步畅通了人民群众表达安全诉求、反映安全生产问题的渠道。
骆琳还表示,2009年中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和伤亡人数同比较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据了解,中国事故死亡人数在2008年降到10万人以下的基础上,去年又进一步下降到9万人以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4%和8.8%;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和56.1%;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到了1以下,为0.892,同比下降24.5%。同时,危险化学品、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铁路交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及火灾等事故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骆琳表示,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使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继续下降,并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同时使全国的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