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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房地产用地闲置两年将无偿收回
 签发时间 2009-12-24
   目前,全国闲置的房地产用地仍有约1万公顷,闲置土地中因规划调整为主的政府部门原因和司法查封的约占55%——这是国土资源部今天召开挂牌督办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处置新闻通气会上公布的数据。

    此次,国土资源部共挂牌督办了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福建、湖南、广西、吉林、宁夏9省(区、市)。

    国土资源部表示,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将要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报政府批准,确因规划调整的,可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等途径及时处置。(记者董沛)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朱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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