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虎林市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近日,虎林市质监局根据省局下达的《关于对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先后出动人员28人次,对全市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建筑工地,主要包括:城乡公共交通、城区道路交通、火车站、汽车站、加油站、加气站、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体育场馆、文化宫、医院、学校以及银行、电信、邮政等区域进行检查,并发放相关国家标准到有关主管部门和重要公共场所,让其对照进行自查。
此次共检查单位14家,发放标准资料50余份,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存在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注公共图形标志和标注不规范情况,虎林市局工作人员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对于无标志情况要求其增加宣传力度,在短时间内进行规范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