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虎林10月26日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之际,按照省农委的要求,我站通过开展集市宣传、深入乡(镇)村屯宣传、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图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为纪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深入贯彻落实,我站成立了由站长孙锡超任组长的纪念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开展为期4个月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在活动期间,我站组织农机执法部门在集市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进行法规及农机补贴咨询2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村屯,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主要内容,扩大宣传影响,增强宣传效果,掀起了一次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新高潮,进一步增强了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合力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责任意识,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
我站在开展农机法规宣传周活动中,组织农机各部门负责人,邀请原农机局老局长和农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人员、农机大户召开座谈会,交流总结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推动农机法律全面落实的措施及建议。
在纪念活动中,我站以农机化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的实际,回顾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5年来的成就,详细研读法律法规有关条文,同时在学习中也针对一些重要条款开展集体讨论,深入理解法律对工作的界定和指明的发展方向,全面谋划农机化发展的目标任务。
9月24日,我站在吉祥广场集中参加了全市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农机总站制作的宣传板“蓬勃发展的虎林农机化事业”,集中展现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年来,虎林农机化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同时,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通过展板进行展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年来在贯彻《促进法》推动农机化发展方面,全市农机系统主要做了三点:一是认清形势,依法兴机,进一步增强发展农机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进一步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水平。紧紧围绕“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初步形成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新格局”的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三是加强学习,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学习好、贯彻好农机化促进法,把农机法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改善农机法制工作条件和环境。实践表明,这部法律对农机化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不断彰显出来。一是农机化事业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二是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逐步落实,农机装备水平迅速提高,更多农户得到了实惠。财政购机补贴资金的大幅增长和投入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激发了农民投资购置农机的积极性。三是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得到了发展,农机作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农民增收的贡献率稳步增长。四是农机部门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农机管理服务工作中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依法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改革农机管理方式、规范购机补贴的操作程序、加强农机产品跟踪调查和质量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