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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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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厂内机动车辆已正式纳入特种设备范畴。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虎林质监局近期在企业开展了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大检查。主要排查厂内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车辆定期检验情况。共检查、检验厂内叉车、铲车等机动车40余台,发现未进行注册登记的30余台,检验不合格的7台。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停止使用不合格车辆并要求其依法接受注册登记,对2家拒不接受登记检验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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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虎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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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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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纪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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