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虎林新闻网 > 专题 >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 单位承诺 正文
 
虎林市电业局行风承诺制
 签发时间 2009-05-04
    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虎林市电业局强化供电营业管理,竭诚为全市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客户承诺:
    1、城市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电力服务热线“95598”。投诉电话:5854030。
来源: 虎林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刘海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相关评论
 
 东北网 | 新华网 | 人民网 | 新浪网 | 搜狐网 | 网易 | 大冬会 | 文明网 | 艺术节官网 | 中国政府网 | 央视网 | 凤凰网 | 虎林吧 | 中国天气
 黑龙江地市新闻 : 哈尔滨 | 齐齐哈尔 | 牡丹江 | 佳木斯 | 大庆 | 鸡西 | 双鸭山 | 伊春 | 七台河 | 鹤岗 | 绥化 | 黑河 | 鸡东 | 虎林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