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虎林市电业局强化供电营业管理,竭诚为全市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客户承诺:
1、城市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电力服务热线“95598”。投诉电话:585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