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市人事局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人事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人事管理职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职称评定、工资晋升等社会关注热点和敏感工作透明度,便于社会广泛监督。
三、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来机关办理业务包括咨询、举报、投诉的群众,首问人必须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的责任,以此方便群众,尽快把群众反映的事情落到实处。
四、严格执行限时责任制,在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办理人事调配、工资福利、毕业生报到、档案转接等各项人事业务时,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五、树立服务意识,坚持文明办公。在接待办事、来访人员及接听电话时,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
六、全局上下自觉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杜绝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生。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如有当事人投诉我局工作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我局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处置不当、不作为、乱作为、损行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投诉电话:585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