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气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全过程,使“五五”普法工作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取得新的进展。结合黑龙江省气象局气发[2009]13号文件精神,我局将重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以及《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新颁布的《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以及即将出台的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法规等,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抗旱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涉及气象方面规定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资源,转变观念,创新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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