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虎林新闻网 > 国内新闻 正文
 
国防动员后县级以上政府可征用民用资源
 签发时间 2009-04-21
 

    物资动员是国防动员的重要方面,对于保障战时的物资需要具有重要作用。昨天首次提请审议的国防动员法草案从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三个方面,确立了物资动员的基本制度。

    草案规定,国家实行适应国防动员需要的战略物资储备和调用制度。战略物资储备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战备物资的调用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动员体系,根据战时军队订货和装备保障的需要,储备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能力。

    草案还规定,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在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的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民用资源进行征用。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朱恒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相关评论
 
 东北网 | 新华网 | 人民网 | 新浪网 | 搜狐网 | 网易 | 大冬会 | 文明网 | 艺术节官网 | 中国政府网 | 央视网 | 凤凰网 | 虎林吧 | 中国天气
 黑龙江地市新闻 : 哈尔滨 | 齐齐哈尔 | 牡丹江 | 佳木斯 | 大庆 | 鸡西 | 双鸭山 | 伊春 | 七台河 | 鹤岗 | 绥化 | 黑河 | 鸡东 | 虎林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