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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08——治污减排显成效 再创虎林靓环境
 签发时间 2009-02-02

  东北网虎林2月2日电 近年来,虎林市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按照中央关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虎林实际,提出了“依托虎林生态环境、绿色资源和口岸优势,以搞好生态市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全面推进绿色产业不断升级,努力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的生态市建设总体思路,以生态市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措施,治污减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虎林先后被评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首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市)、省级卫生先进城市、鸡西市环境保护先进县(市)和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县(市)。2008年以来,环保部门坚持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创建生态工贸旅游口岸城市为牵动,不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努力推进“三个历史性转变”,为虎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推进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了污染物减排工作。落实污染物减排责任状,调动了责任单位的积极性。为了加强减排工作力度,我市制定了《2008年虎林市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明确了减排目标和措施,同时召开了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会议,市领导与各减排责任单位签定了《减排责任状》,建立了污染减排责任体系,为推进减排工作奠定了基础;落实减排目标,加强监管力度,对各企业的污染处理设施进行了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完善法制建设,推进环保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制定和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规范了内部执法工作机制,通过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制,确保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对全市各行各业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监控,确保环境安全。

  ----加强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了生态建设水平。根据我市生态建设现阶段的工作任务,确定具体的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完善生态监察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虎林的天更蓝、水更清、城更靓。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序中,我市列全省第九位,“城考”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来源: 虎林新闻网
作者: 朱恒斌 编辑: 岳庆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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