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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农村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签发时间 2008-12-26
 

2009年 农村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特殊群体供养标准、优抚群体抚恤标准将提高
 

    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上获悉:明年,农村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将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会上,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强调,2009年民政部门工作的重点,是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据介绍,目前,城市低保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保障面占城镇人口的5.4%左右,而农村低保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做到应保尽保,保障面占农村人口的4.4%。明年农村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在城市,要关注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

    特殊群体的供养标准也将得到提高。目前,我国农村有“五保”人员570万和数十万城市“三无人员”,孤儿近60万。对孤老、孤残要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供养标准,扶持农村敬老院开展农副业生产,弥补资金不足。对孤儿,要根据儿童发育成长的需要,科学制定全国统一的最低养育标准,避免出现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供养标准悬殊的现象。

    明年还将继续提高优抚群体抚恤标准。中央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千方百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标准。(记者潘跃)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朱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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