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虎林新闻网 > 国内新闻 正文
 
发改委下调成品油价:93#汽油5.44元/升
 签发时间 2008-12-19
 

    2008年12月18日,据中国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将汽油出厂价格由每吨6480元调整为5580元,每吨降低900元;柴油出厂价格由每吨6070元调整为4970元,每吨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7450元调整为5050元,每吨降低2400元。上述成品油价格调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中新社发 任卫红 摄   

    昨日(18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批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同时国家发改委宣布,自今日零时起将汽油零售价每升下调0.91元,柴油零售价每升下调1.08元。

    而北京的价格调整略有差异,93#京标汽油由调整前的每升6.37元下调0.93元至5.44元每升。记者在宣武门加油站发现,前来加油的车辆寥寥,

对此工作人员解释称,从19日零时以后加油都可以享受降价,所以车主们就不会和以往油价上调那样赶在调价前争抢加油了。

    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

    昨日(18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近期已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部门对改革方案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方案出台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成熟。会议决定批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国务院同日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决定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此次下调已包含燃油税费

    国家发改委昨日(18日)宣布,汽油和柴油零售价今晨起下调幅度分别为每升0.91元和1.08元。发改委方面表示,这一成品油价格调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王朝才昨日(18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调后的油价已经包含了燃油税费在其中,这等于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下调了每升1.71元和1.78元,“这是这几年幅度最大的一次调价,也符合目前国际油价的价位。”(记者 钟晶晶 李静睿 陈俊杰)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朱恒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相关评论
 
 东北网 | 新华网 | 人民网 | 新浪网 | 搜狐网 | 网易 | 大冬会 | 文明网 | 艺术节官网 | 中国政府网 | 央视网 | 凤凰网 | 虎林吧 | 中国天气
 黑龙江地市新闻 : 哈尔滨 | 齐齐哈尔 | 牡丹江 | 佳木斯 | 大庆 | 鸡西 | 双鸭山 | 伊春 | 七台河 | 鹤岗 | 绥化 | 黑河 | 鸡东 | 虎林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