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虎林6月18日电 随着乌苏里江流域第一个禁渔期(6月11日至7月15日)的到来,日前,虎林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对市域内乌苏里江流域的捕鱼船只进行锁船封网。同时还下发了省农委和虎林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禁渔期通告。通告要求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和非法贩运出售自然鱼类行为。凡从事贩运和出售鲜鱼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非禁渔期水域渔业生产单位的证明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养殖鱼类销售证明,方可运输或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