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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重建应考虑“造血”功能培育
 签发时间 2008-06-18
    灾区重建规划是灾区经济社会再造的蓝图依据。由于灾区的区位地理特性、民族特性、文化特性等因素,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一定要区别于一般的区域发展规划,必须打破常规。

    地震对灾区造成了毁灭性破坏,城镇、乡村、工矿企业、交通通信等设施损坏率在90%左右,加之余震和未来地质灾害等的不可

控性,建议灾区重建规划特别是少数民族区域原则按照开发式再造编制规划,不要按照修复式重建模式编制规划。

    从现有情况看,仅依靠灾区自身力量,无力进行灾后重建,必须依靠上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输血”重建。这次受灾地区绝大部分过去都是“输血”财政,地方政府及事业单位支出的90%左右都是靠财政转移支付。因此,应借助重建机会,重点考虑灾区重建后的自身“造血”功能培育,使汶川灾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经过重建后,能够从过去的靠“输血”生存,走向重建后靠自身“造血”发展。

    汶川灾区的主要优势是自然资源,这些区域拥有丰富的自然、人文等资源;劣势主要是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的缺乏,这造成了其当地资源转化过程中的高附加值流向发达地区。从灾前情况看,外来资金对这些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没有促进区域发展,反而加大了区际分化的速度,也就是说:当地自然资源开发的初级产品收入,还不够用于对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的修复。这些区域长期处在“负压”状态下,只有依靠财政“输血”维持生存,靠自身发展的力量非常有限。

    如何填补区位劣势,是“造血”功能培育规划的关键。建议打破传统的平面行政区划格局,实施跨平面空间的行政区规划布局,在发达的大、中城市近郊设立灾区具有行政管辖权的地震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使其借助大、中城市的人才、资金、技术、市场等优势与灾区的自然资源优势结合形成灾区的经济增长极,最终实现灾区依靠自身“造血”发展的目的。

    地震对整个灾区的地质结构进行了较大的改变,在较长的时间里因余震和暴雨,这些地区还有不可控的地质灾害存在,建议灾区内的城镇主要按商业、流通服务业、居民住宅和政府机关等再造功能规划;乡村以现代农业的新农村模式进行规划,即:农村按照电通、水通、电话通、网络通、路通等新农村建设要求规划;农业除粮食种植用地外,可以加大高附加值的有机生态农业基地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的规划思路;农民实行全员科普教育规划。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朱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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