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虎林市是全国生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了加强生态农业标准化工作,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根据虎林地区的环境特征、土壤及气候特点,特制定虎林市A级绿色水稻生产技术规程。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征求了有关部门和相关科技人员的意见,不到之处按引用标准执行。
本标准提出单位:
虎林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虎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虎林市水稻研究所
虎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起草人:魏永海、毛德恩、蔺国政、张代德、宋玉华
虎林市A级绿色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1适用范围
1.1.1本标准适用于虎林市境内白浆土类型稻作区,产量指标为亩产500公斤。
1.1.2本标准规定了A级绿色水稻各生产环节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生产、加工、标识等要求。
1.1.3本标准适宜区域的活动积温80%保证率在2300—2450℃之间,年降水500—600毫米,土壤有机质4—6%,土壤PH值6. 5—6. 8。
2引用标准
2.1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2.2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3 GB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4 NY/T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2.5 NY/T393—2000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2.6 NY/T394—2000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2.7 DB23/T068 A级绿色水稻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3品种选择及种子处理
3.1品种选择
全市主栽品种选择优质、早熟、抗逆性强、产量性状稳定的空育131。中西部稻区搭配富士光、龙盾102、龙粳10号等品种。东北部稻区搭配龙粳8号、合江19、龙盾103、龙稻2号等品种。
3.2种子质量
纯度≥98%,净度≥98%,发芽率≥85%,含水量≤15%,每二年更新一次。
3.3种子处理
3.3.1晒种
浸种前选晴天晒种1—2天,每天翻动3—4次。
3.3.2选种
用密度为1.08—1.1的盐水,黄泥水或硫酸铵水选种(可用鲜鸡蛋测定密度,鸡蛋在溶液中露出二分硬币大小即可),捞出秕谷,用清水冲洗。
3.3.3浸种消毒
用25%施保克或使百克3000—4000倍液或10%浸种灵5000倍液浸种,每天上下翻动两次,在室内常温下浸种5—7天。
3.3.4催芽
将浸泡好的种子,置于30—32℃条件下破胸,严防高温伤芽,当种子80%破胸时,降温到25℃控温催芽,当芽长1—1.5mm时,将种子放在阴凉处摊开晒芽6小时后方可播种。
4旱育稀播育壮秧
4.1壮秧标准
秧龄30—35天,叶龄3.1—3.5片,苗高12—14cm,根数9—10条,100株苗干重3g以上。
4.2育苗前准备
4.2.1苗床地选择
选择地势平坦,背风向阳、排水良好、水源方便、土质疏松肥沃的旱田、园田或本田中的台田,秧田要长期固定,连年培肥,建设高标准永久性秧田。
4.2.2苗床规格
采用大棚育苗,棚宽6—8米,棚内设置2—3个床,床间步行道30—40cm,床长30米,棚高1.8—2.2米。
4.2.3营养土配制
取旱田土三份加一份腐熟好的有机肥,将其过筛后与沃必达牌DSK水稻壮秧剂混合,使用方法按产品说明书进行。
4.3播种
4.3.1播种期
4月8日至4月12日,气温稳定通过5℃时抓住冷尾暖头进行播种。
4.3.2播种量
机插盘每盘播芽谷100—110g,钵体561孔盘每盘50—60g,普通手插苗每平方米播芽谷200—250g,采用机械播种,播种要均匀一致。
4.3.3定种、覆土
播种后及时拍压种子,使种子三面入土,用过筛细土覆盖0.5—1cm,覆土要均匀一致,不露出种子。
4.3.4封闭灭草覆土后用90%杀草丹封闭灭草每100m2苗床用20—25ml。
4.3.5平铺地膜
播种覆土后,在床面平铺地膜,出苗后立即撤掉。
4.3.6扣膜
根据棚型大小,采用整幅覆盖,宽窄二幅单侧开闭式覆盖或裙式覆盖,覆后要及时拉好防风网带,大棚区要设防风障。
4.4秧田管理
4.4.1温度管理
播种至出苗期,保温保湿,密封管理。出苗至1叶1心期,开始通风炼苗,棚内温度不超过28℃,提倡立针期晒床凉苗1—2次。秧苗1.5—2.5叶期,逐步增加通风量,棚温控制在25℃以下,严防高温烧苗和秧苗徙长。2.5—3叶期后,棚温控制在20℃,3叶后好天气可做到昼揭夜盖。
4.4.2水分管理
秧苗2叶期前原则上不浇水,保持土壤湿润,一旦缺水要及时补浇,秧苗2叶期后,苗床干旱或早晨秧苗叶尖无水珠时,利用早、晚时间浇水,做到一次浇足浇透。秧苗3叶期和揭膜后可适当增加浇水次数,但不能灌水上床。
4.4.3苗床灭草
当苗床出现杂草,稗草1.5叶期,每100平方米苗床用20%敌稗乳油150毫升,兑水30倍喷雾处理。
4.4.4防立枯病秧苗1.5叶期,喷施一次移栽灵或青枯灵,防治秧苗立枯病。
4.4.5苗床追肥
秧苗2.5叶期发现脱肥,可喷施叶面肥,选用无公害秋香液肥或惠满丰有机液肥500倍液喷施。移栽前2天再喷一次做“送嫁肥”。
5本田整地
5.1清理渠道
整地前要清理和维修好灌排水渠,保证畅通。
5.2修建方条田
稻田要规划建设成高标准方条田,单排单灌排列有序,池子面积以700—1000m2为宜、减少池埂占地,有利于机械插秧和收获作业。
5.3耕翻地
实行秋翻秋整地,作业土壤含水量为25—30%,耕深15—18cm,采用耕翻、旋耕、深松及耙耕相结合的耕作方法,一般耕翻一年,旋耙二年。
5.4泡田
5月初放水泡田,要节水泡田,用好“桃花水”,井灌稻区要做好灌、停设计。面积较大的农户,要做好统筹安排,提高单井利用效率。
5.5平畦整地
旱整地与水整地相结合,畦面较平的旋耕田只进行水整地,旱整地要旱耙、旱平、整平堑沟。结合泡田打好池埂,水整地要在插秧前3—5天进行。整地时间和进度要和移栽时间及进度相吻合,整地质量要整平耙细、做到高低不差寸,寸水不露泥,肥力不外流。
6移栽
6.1移栽时期
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2℃时开始插秧,5月末结束,做到不插6月秧。
6.2移栽规格
壮苗早栽以9×4寸为主,弱病苗晚栽以9×3寸为主,每穴3—4株基本苗,超稀植栽培以9×6寸为主,每穴2—3株基本苗,钵体苗摆栽561孔盘苗以9×4寸为主,352孔盘苗以9×6寸为主,抛秧密度为每平方米17.5—20穴。
6.3移栽质量
手插秧和摆栽要拉线或划印,做到行直、穴匀、棵准,灌水不漂苗,插秧深度不越过2cm,机械插秧要做到插深一致,插后及时补苗。
7本田管理
7.1施肥
7.1.1底肥
亩施农家肥2—3m3,于翻耙前施入,3年轮施1次,N、P、K配合,含量40%的水稻专用肥,亩施15—20kg,耙前施入,全层施肥。
7.1.2追肥
移栽后的返青分蘖肥亩施尿素3—4kg,穗肥亩施尿素3.5—4kg,严禁使用粒肥。孕穗期可喷施一次叶面肥,选用无公害秋香液肥,亩用50ml ,500倍液喷施。
7.1.3其它规定
禁止使用硝态氮肥,植物生产调节剂,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30天前进行。
7.2灌溉
7.2.1护苗水
花达水插秧,插秧后返青前灌苗高2/3的水层,扶苗护苗。
7.2.2分蘖水
有效分蘖期灌3cm浅水层,利用薄水层增温促蘖。
7.2.3晒田
有效分蘖终止期前2—3天排水晒田,根据长势长相等综合情况晒田3—5天,晒后恢复正常水层。
7.2.4护胎水孕穗至抽穗前,灌4—6cm活水,减数分裂期(抽穗前15—18天)遇低温灌10—15cm深水护胎。
7.2.5杨花灌浆水
抽穗后实行间歇灌溉,将水层灌至5—7cm,自然落平后再灌水,干干湿湿,以湿为主。
7.2.6排水
黄熟末期开始排水,洼地可适当提早排水,正常田块和漏水田可适当晚排,做到以水养根,以根保叶,增加后期光合产物,提高稻谷品质。
7.2.7禁用水
禁止使用城市污水和有污染的水源灌溉。
7.2.8井水增温
井水灌溉要增设晒水池,面积占单井控制灌溉面积的1.5—2%,采取井口小白龙雾化增温和高台跌水增温等方法提高水温。也可采用延长渠道,渠道覆膜,昼远灌,夜近灌,勤换进水口等方法,千方百计的提高灌溉水温。
7.3除草
7.3.1本田封闭灭草
水稻移栽后5—7天(返青后)亩用30%阿罗津乳油50—60ml加10%草克星10—15g或用53%禾友一号可湿性粉剂80—100g,毒土法施入。
7.3.2防除三棱草
用30%威农可湿性粉剂二次用药,每次10—15g ,每一次结合封闭用药,用后8—10天再用一次。
7.3.3防除高龄稗草
当稗草超过4叶期时,亩用50%快杀稗可湿性粉剂50g,采用喷雾法使用,施药前撤水,施后一天正常灌水。
7.3.4禁用除草剂
禁止使用二、四—D类和二笨醚类除草剂。
7.4防虫
7.4.1防治潜叶蝇
在虫卵孵期至幼虫始发期,亩用40%乐果100—150ml,兑水20—25kg喷雾。
7.4.2防治负泥虫
当成虫交尾率达80%时,亩用2.5%敌杀死乳油15—20ml,兑水20—25kg喷雾。
7.5防稻瘟病
7.5.1防叶稻瘟
预防上提倡稀植栽培,控制氮肥使用量,搞好预测预报,加强田间观察,及时控制发病中心,田间发病达到防治指标时,亩用20%三环唑可湿性粉剂100g,兑水40—50kg喷雾。
7.5.2防穗颈瘟
在水稻抽穗前的孕穗破口期和齐穗期各喷一次,亩用40%稻瘟灵(富士一号)乳油75—100ml,兑水40—50kg喷雾。为提高防效,可加入增效剂。
7.6农药使用相关规定
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至畸、至突变)的农药。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在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
8收获及脱谷
8.1收获时期
完熟期(枯熟期)收获,要按单品种单收、单脱、单储、单销售。
8.2收获质量
人工收获割茬不高于2cm,稻捆直径20—30cm,立码晾晒,自然干燥后再码成十字垛于池埂上,封好垛尖防雨雪。收获损失率不大于2%,机械收获损失率不大于3%。
8.3脱谷及清选
脱谷机转速550—600转/分,脱谷损失率不大于3%,糙米率不大于0.1%,破碎率不大于0.5%,清洁率大于97%。
9加工及标识
9.1加工要求
9.1.1单品种加工,不能和非A级绿色水稻混在一起加工。
9.1.2所有加工企业都应建立环境质量管理体系
9.1.3 A级绿色食品大米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9.2包装和标识
9.2.1绿色食品大米要实行包装,提倡精制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9.2.2外包装上要印有绿色食品认证标志、注册商标和“QS”质量安全标志。
9.2.3产品外包装或标签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质量等级、执行标准、净含量及原料品种。
9.2.4包装标识不能错误诱导消费者。
10其它规定
10.1.1 A级绿色食品水稻生产基地,应建立农户田间生产档案。
10.1.2绿色食品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季节进行检查和指导。
10.1.3严格管理区域内生产资料市场,严禁使用禁用生产资料物资。
10.1.4本标准质疑问题由虎林市水稻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