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关怀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强化区域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和食品百日会战的工作要求,保障食品安全,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一、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验工作力度,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337家,查处质量违法案件6起,收缴罚没款4.1万元,取缔酱油和地条钢黑加工点各1个,关闭无证生产、卫生条件极差的小食品厂3家,责令2家无证配制眼镜的眼镜店限期获证,责令1家无证生产建筑外窗的门窗厂停产,共查获冒用他人厂名的大米8吨,劣质酱油食醋175Kg、散装白酒1250Kg,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糕点100 Kg,制假原料焦糖、粉碎盐、苯甲酸钠140Kg,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4吨,无生产许可证机动车制动液52瓶。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全面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验食品141批次、建材36批次。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生产行为,杜绝了安全隐患。
二、稳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突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将现有113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16家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业生产企业,全部录入电子监管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帮助16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到期换证工作。对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以小豆腐房、小酱油厂、小糕点厂、小油坊和小粉房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包装标识等食品制假违法行为,严防在干豆腐中掺入非食品原料和勾兑酱油违法行为的反弹。共普查登记食品加工小作坊71家(其中有证有照39家、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32家),录入电子监管档案39家,完成食品添加剂备案20家,有61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定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对食品小作坊的全面有效监管,切实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