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虎林新闻网 > 国际新闻 正文
 
西班牙对马德里“3•11”恐怖袭击案宣判
 签发时间 2007-11-01

  西班牙国家法院31日对震惊世界的2004年马德里“3·11”恐怖袭击案进行宣判,3名主犯分别被判处3万多年或4万多年监禁。

  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法庭庭长贝穆德斯宣读了判决书。28名被告中,两名摩洛哥人被法庭认定为恐怖袭击实施者,犯有191项恐怖主义杀人罪、1856项企图杀人罪以及恐怖主义破坏活动罪和伪造证件罪等,分别被判处42924年和42922年监禁。一名当时向恐怖分子提供炸药的西班牙矿工被判处38976年监禁。另外1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3年至23年不等的监禁。

  法庭还因证据不足对7名被告免除刑事处分。法庭还宣布,这次恐怖袭击受害者或家属将得到2万至150万欧元的赔偿。

  法庭认为,该事件为一个恐怖主义组织分支所为,但判决书没有具体说明恐怖组织的名称。同时法庭表示没有证据表明,西班牙巴斯克民族分裂组织“埃塔”参与了这次爆炸。

  西班牙首相萨帕特罗在宣判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3·11”恐怖袭击案的审判使真相大白,正义得到伸张,受害者家属也可得到慰藉。西班牙最大在野党人民党主席拉霍伊发表谈话时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但同时说,一些被告没有得到应有的判决,人民党将支持进一步深入调查。西班牙恐怖主义受害者协会则对部分判决结果表示不满。

  今年2月15日至7月2日,西班牙国家法院对该案29名被告进行了审理,但开庭后不久,检察官便撤消了对其中一名西班牙人的指控。

  2004年3月11日,马德里共有4列近郊旅客列车发生连环爆炸,造成192人死亡、1500多人受伤。这是马德里历史上死伤人数最多的一起惨案。爆炸案发生后,与“基地”组织有联系的恐怖组织“阿布·哈夫斯·马斯里旅”宣布对这一事件负责。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袁振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相关评论
 
 东北网 | 新华网 | 人民网 | 新浪网 | 搜狐网 | 网易 | 大冬会 | 文明网 | 艺术节官网 | 中国政府网 | 央视网 | 凤凰网 | 虎林吧 | 中国天气
 黑龙江地市新闻 : 哈尔滨 | 齐齐哈尔 | 牡丹江 | 佳木斯 | 大庆 | 鸡西 | 双鸭山 | 伊春 | 七台河 | 鹤岗 | 绥化 | 黑河 | 鸡东 | 虎林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