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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学费总体标准不会因物价上涨提高
 签发时间 2007-05-21

  2007年5月21日上午10时,教育部举行2007年第7次新闻发布会,由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向新闻界介绍《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建立健全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和影响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体系是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及时作出的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是继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以后,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好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制成的客观要求;是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措施。

  与新形势要求相比我国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还不够完善

  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高校学费总体标准不会因物价上涨提高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表示,自2000年以后一直到去年秋季,高校学费的总体标准是稳定在2006年的水平。将来也不会因为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杨周复指出,如果有的地区学校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杨周复指出,从2000年开始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三家每年都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高等学校住宿费和学生的学费都稳定在2006年的水平,到今年已经七年了,其中住宿费对于个别地区学生公寓式的住宿做了一点微调,其他的都没有动。在此期间有个别地区根据各地区经过地方政府的批准,由于过去他们学费偏低做了一点点微调,这种省份并不多,学费2000年以后一直到去年秋季的统计数据我们是有的,但是总体标准是稳定在2006年的水平。

  杨周复指出,这次意见下发以后,如果有的地区学校违反规定,提高了收费标准,我们就要按照部里面有关方面乱收费的规定要给予必要的处罚,而且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杨周复强调,高校收费标准制定跟物价应该不挂钩。培养成本提高以后,高等学校还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物价提高了以后培养成本如果提高了,学校入不敷出了,如果收费标准不够国家财政要适当的增加给高校的拨款。特别是这次调整工资,调整工资是国家拨款了,不会因为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这里面没有直接的关系。

  财政部、教育部为该建立健全体系做了大量的工作

  去年12月,财政部金人庆部长和教育部周济部长分别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我国将形成多种方式并举的高、中等教育资助体系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我国高等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实行更加合理的资金分担方式

  国务院《意见》明确了各方资金投入责任。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中央所属院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院校,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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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岳庆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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