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广大党员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虎林的进程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涌现出了一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政绩卓著、廉洁奉公,深受干部群众赞许和拥护的优秀党员干部。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把全部精力和智慧凝聚到推动虎林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上来,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黄秀艳等10名同志虎林市第三届“十佳公仆”荣誉称号;授予刘长伟等10名同志虎林市第三届“优秀公仆”荣誉称号。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身体力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按照“咬定一个目标,抓住四个关键,建设六大财源支柱”的总体思路,带头抓招商,积极上项目,抢先占市场,创造新业绩,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虚心向受到表彰的“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学习,学习他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谋思路、找对策、干实事,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的坚定政治信念;学习他们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心系百姓、服务群众,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高尚品行;学习他们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操守正气。全市党员干部要以“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先进意识、公仆意识、奉献意识,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创新实干、不懈奋斗,为全力打造实力虎林、活力虎林、魅力虎林,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出最大的力量。
中共虎林市委
虎林市人民政府
2007年4月17日